《企业破产法》适用范围考辨
2008-12-18分类号:D922.291.92
【部门】赣南师范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 赣州市赣县人民法院
【摘要】破产是维护债权,优化市场竞争机制,培育市场运行环境的有效手段。破产的适用范围,是各国破产立法的重要议题。我国现行破产法主要适用于企业法人,未创设个人破产制度,其适用范围显得过窄。合伙企业虽可参照适用,但由于缺少相应的制度设计,实践操作困难。而对金融机构的破产,作了限制性规定,与其企业定性不符,存在着主体的不平权性,有悖市场竞争规律。
【关键词】企业破产 个人破产 合伙企业 金融机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企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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