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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应关注税前扣除项目的变化

2008-04-09分类号:D922.222;F275

【作者】刘晓伟  
【部门】邓州市国家税务局 河南邓州474150
【摘要】本文对"两法合并"后外资企业税前扣除政策的重大变化进行归纳总结:合理工资可以据实列支且不再需要审核;建造期超过12个月的存货借款费用应计入资产成本;汇兑损失税前扣除范围有变化;福利费支出范围扩大了;业务招待费只能按60%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有了扣除限制;与固定资产折旧扣除有关的规定有了变化等。
【关键词】外资企业  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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