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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合并对FDI的影响分析

2008-05-15分类号:D922.22

【作者】赵迎春  
【部门】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财政与税务系 上海201620
【摘要】两法合并解决了因企业"身份"不同而享受不同税收待遇的问题,为各类企业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新企业所得税法对FDI税收政策的变化,导致了外商来华投资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这表明两法合并对FDI会产生短期影响,至于是否会改变长期发展态势是由综合因素体系决定的,因此,今后要注意防范税收累积效应。
【关键词】两法合并  新企业所得税法  FDI
【基金】“新企业所得税与会计相关问题研究”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之一,由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会计研究院经费资助,项目编号:07KJYJ17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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