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问题再思考
2008-07-01分类号:D922.18
【部门】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 玉溪师范学院政法系 昆明650092 云南玉溪653100
【摘要】中共十七大强调国家应当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改善民生。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当成为农民养老的重要方式。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不健全,直接影响许多农民的养老权益。本文以云南为例,分析了政府主导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理依据和现状,提出服务型政府保障农民"老有所养"的若干立法建议。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现状 法理依据 政府法律责任
【基金】200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云南省农民养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问题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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