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经济学的理论演进及其政策含义——兼与王廷惠、谢作诗商榷
2008-11-15分类号:D912.29
【部门】浙江财经学院经贸学院
【摘要】反垄断法的直接目标就是保护竞争自由,维护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转。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企业的垄断行为会导致市场竞争机制失灵,在市场本身无法消除垄断市场势力的情况下,反垄断法就有介入的必要。现代反垄断执法并不是"凡垄断必反",而是采取了有限目标和谨慎干预的原则。中国的垄断问题具有自然垄断、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三重交织的特点,垄断问题的本质是基于传统行政体制下的行政性进入限制。因此,反行政垄断主要应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来解决而不是靠反垄断执法来消除。
【关键词】反垄断经济学 反垄断法 行政垄断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反价格合谋的激励性执法政策研究”;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转售价格维持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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