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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法学教学方法之选择

2008-06-15分类号:D90

【作者】施建辉  
【部门】东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指出研究生法学教学方法有讲授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两种基本选择,两种教学方法均有自身的前提和规律。认为讲授教学法源于大陆法系,案例教学法既源于英美判例法,又超越于英美判例法。通过对两种法学教学方法的分析,提出研究生法学教学应当选择案例教学法。
【关键词】讲授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  职业能力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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