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外企业的合理避税与非合理避税
1995-12-20分类号:D912.2
【部门】浙江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摘要】论涉外企业的合理避税与非合理避税宝贡敏(浙江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企业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市场主体。企业的趋利避“害”机能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从企业的角度看,任何增加企业负担,减少企业收益的因素,都是企业之“害”.都应当尽量避免。注重长远发展的企业...
【关键词】合理避税 涉外企业 立法意图 企业收益 浙江农业大学 经济贸易学院 趋利 避税地 利用外资规模 经济活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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