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进一步稳定完善起来
1992-03-01分类号:
【部门】
【摘要】我国农村改革影响最为深远的成果,是把家庭经营引入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以下简称家庭联产承包制),这种责任制为农村集体经济找到了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营形式,推动着农业生产攀登新的高峰,有利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此党中央和国务院再三强调,必须把家庭联产承包制作为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然而,当前有些地方没有认真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致使家庭联产承包制
【关键词】家庭联产承包制 家庭经营 农村改革 土地承包 农业生产 承包合同 合作社章程 承包关系 农户家庭 经营形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与管理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