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与分流:法科研究生教育的反思与重构
2007-10-15分类号:G643
【部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摘要】认为我国法科研究生教育没有清晰定位法律教育与法学教育,所以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一直处于模糊状态,突出表现是以培养学术型人才的资源去培养实务工作者,不仅浪费人力和财力,且导致实务型人才不务实,学术型人才不够学术水准。因此,应反思法科研究生教育,清晰定位法律教育与法学教育,从实务型和学术型角度对学位予以分流,重构法科研究生教育,使法律人才培养更加科学、有效。
【关键词】人才培养定位 法律教育 法学教育 实务型人才 学术型人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