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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行政的伦理精神

2007-09-15分类号:G46

【作者】蒲蕊  
【部门】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摘要】教育行政是一种追求伦理价值的活动,伦理精神必然贯穿于教育行政管理活动的始终。教育行政中的伦理精神主要体现在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追求公平公正、坚持民主原则以及重视责任与义务等方面,即以维护和增进社会的公共利益为最终目的,以追求公平公正为价值取向,以民主原则作为价值判断。教育行政是一个权力与责任对等的领域,教育行政伦理精神体现为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能的同时应具有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追求教育行政的伦理精神,需要重视制度的重要作用,重视教育行政人员的道德意识的培养与个人修养的提升。
【关键词】教育行政  伦理精神  公共利益  责任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政府管理教育模式转型的背景;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批准号:06JA880053); 中国博士后第39期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政府与学校关系的重建——一种制度分析的视角”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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