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高等教育的国际法规制
2007-03-31分类号:G640
【部门】厦门大学法学院 福建厦门361005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日益国际化,跨境高等教育也得到了较快发展。与此同时,现实也提出了对跨境高等教育进行国际法律规制的需求。这一任务主要在三个平台上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展开:一是在WTO和双边区域性服务贸易协定平台上以成员方承诺的方式展开,进行硬性规制;二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平台上以指南建议的方式展开,表现为软法劝导。但两者都为成员方创设了义务,应该得到成员方善意遵守。
【关键词】跨境高等教育 国际法规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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