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保障缴款征收机构的选择
2007-08-09分类号:F842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湖北武汉430060
【摘要】自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来,拥有充裕的社会保障资金就成为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首要前提,而有力的筹资手段无疑是及时足额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的关键所在。筹资手段既包括筹资形式,又包括征收组织机构的制度安排。社会保障资金征收机构的合理选择,不仅能够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效率、降低其征收成本,而且能有效防止漏缴和少缴行为,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足额上缴,为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提供资金保证。本文在借鉴国外典型国家社会保障缴款征收机构选择经验的基础上,认为我国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社会保障缴款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关键词】社会保障缴款 征收机构 税务部门 非税部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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