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等文化事业机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
2007-08-18分类号:G259.2
【部门】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济南250100
【摘要】面对亟待保护的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图书馆等文化事业机构有责任发挥积极作用,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明确纳入其职能中,具体可以从为专项遗产立档保存、确保有关资料的完整与安全并促进利用、档案资料的支持和确认、建立传承(人)档案、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开展大普查工作、宣传与振兴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来考虑。
【关键词】图书馆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措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图书情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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