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冲基金发展状况及监管经验对我国的借鉴
2007-01-15分类号:F833.13;F832.5
【部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北京100010
【摘要】日本在2000年通过立法允许对冲基金在日本正式开展业务。在五年的时间里,日本市场上的对冲基金规模迅速膨胀;除了部分富裕阶层之外,大量的养老金、保险公司也都成为对冲基金的投资者。目前日本对于对冲基金的立法尚属空白。为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养老金的利益,监管当局正在建立对冲基金的监管机制。日本在对冲基金的法律定位、监管原则和监管模式方面的选择,可以为中国未来的对冲基金监管机制设计提供借鉴。
【关键词】对冲基金 日本 监管 机构投资者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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