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审慎监管评析
2007-03-01分类号:F832.1
【部门】华东政法学院
【摘要】银行业的全面开放必然要求加强对外资银行的审慎监管。这一审慎监管制度需要充分借鉴巴塞尔协议和WTO金融服务贸易的有关规则,从平时的“常态”监管和特殊情况下的“异态”监管两方面入手。我国对外资银行的审慎监管,在“常态”监管方面较为完备而“异态”监管方面存在缺失。且WTO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中的“审慎例外”原则尚未正确地体现在有关法律法规中,我们必须尽快将其正确地转化为国内法。
【关键词】外资银行 审慎监管 审慎例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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