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解读
2007-05-08分类号:F812.42
【部门】连云港科学技术协会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摘要】随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工版已退出历史舞台,1993年我国税制改革时制定并于1994年开始实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1993]150号,以下简称"旧规定")也已不能适应当前税政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基于此,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10月底发布了国税发[2006]156号文《关于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定"),对"旧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时废止了以前的
【关键词】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主管税务机关 防伪税控系统 税制改革 进项税额 购买方 纳税人识别号 销货方 购货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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