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税收筹划技巧
2007-09-08分类号:F812.42
【部门】江西省赣县地方税务局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有从价计征与从租计征两种方式。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税率1.2%(没有房产原值作
【关键词】房产税 从价计征 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减除 征税范围 余值 征税对象 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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