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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融资假说与可转换债券赎回条款设计初探——兼析中美与我国台湾赎回条款设计差异及原因

2007-08-06分类号:F832.51;F224

【作者】王冬年  杨淑娥  文远怀  
【部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陕西西安710049  陕西西安710049  陕西西安710049
【摘要】赎回条款是一个重要的可转换债券条款。从公司连续融资的视角看,赎回条款有利于有真实投资期权价值的未来融资。通常具有不久到期的投资期权的公司发行弱赎回保护,并提供短的保护期;具有较晚到期的投资期权的公司发行强赎回保护,且保护期较长。美国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与此规律相符,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与此规律不相符。中美台可转换债券赎回条款设计的差异,与三地可转换债券融资的相关规定和可转换债券市场的发育程度有关。
【关键词】赎回保护强度  赎回保护长度  可转换债券  连续融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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