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自体问责制度的完善
2007-07-15分类号:F832.1
【部门】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上海200433 浙江杭州310018
【摘要】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体问责是问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外部的异体问责成互补关系。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体问责若采用最高监管权力层内部各部门间互为问责的形式,可以克服“问责人与责任人合为一体”的缺陷,而这必须以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为基础。本文分析了十多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的治理结构与自体问责制度,并据此对我国金融监管机构自体问责的完善提出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机构 自体问责 治理结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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