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道德风险防范的金融企业治理结构研究
2007-11-20分类号:F832.1
【部门】天津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天津 300072 天津 300040
【摘要】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企业初步建立了以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层的权利和义务。但在现有法人治理结构的框架下,商业银行较长的委托代理链条,导致经营过程中仍存在着大量的道德风险。为此,本文对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有效解决"形似而神不似"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商业银行 治理结构 道德风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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