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从东部地区水价中征收西部生态补偿资金
2007-02-15分类号:F426.91
【部门】贵州省物价局 总经济师
【摘要】本文分析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认为西部地区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关键地区,从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可持续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需要出发,提出应当从“两江”、黄河下游地区水价中征收西收西部生态补偿资金。在论证其可行性的基础上,建议西部生态环境补偿应按照“简化方式,折亩到人;以补定收,按需征集工;长期管护,按年发放”的思路实施。
【关键词】水价 西部 生态环境 补偿资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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