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级次与优化政府间税种配置
2007-01-10分类号:F812.42
【部门】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上海200051 北京100086
【摘要】我国过多的财政级次与彻底分税制之间存在不相容性,难以在各级政府间合理配置税种,因而需要简化财政体制级次。本文结合政府层级变化趋势,提出推出两项行政体制变革,将政府层级从五级精简为三级,使得政府层级与财政级次对应,并以中央、省、市(县)这三级政府财政为架构,来优化各级政府间税种配置,形成各自的主体税种。
【关键词】分税制 财政级次 税种配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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