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忽视土地出让金核算对税收的影响
2007-08-08分类号:F812.42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摘要】案例:长兴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2002年以4000万元出让金购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为50年,并在该土地上修建了一幢办公楼宇自用。2004年1月,公司又以1亿元出让金购得另一10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50年;2005年1月,用其中的5万平方米修建了一幢商业楼宇,2005年底完工并自用。该公司2003年1月1日改行业会计制度为企业会计制度。该公司现有的账务处理为:2002年所购
【关键词】土地出让金 行业会计制度 房产税 房地产公司 企业所得税 土地使用权 税务机关 净残值 追征 账面价值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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