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获利年度”中的异常现象与处理对策
2007-01-30分类号:F812.42
【部门】通州市国家税务局 通州市国家税务局 江苏南通 226300 江苏南通 226300
【摘要】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定期优惠的必要条件中,“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和“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掌握和认定较为容易,而“开始获利年度”的认定看似简单,却较为复杂。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开始获利年度”的认定经常出现两种异常的现象:一是人为调节利润,推迟进入获利年度;二是掌握开业时间,避重就轻选择缴税。本文对这两种异常现象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开始获利年度 开业时间 异常现象 对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