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与林业“三定”的比较研究——以江西省遂川县为例
2007-11-15分类号:F326.2
【部门】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 江西省林业厅 北京100714 南昌330046
【摘要】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与林业"三定"作为比较分析对象,分析了两次改革的继承关系,从改革社会政策环境和改革内容特点两方面,比较了两次改革的差异。认为:全面推进林业改革时机已经成熟;改革应尊重历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改革要有系统观念,善于把握全局;以强化物权保护为重点,切实尊重林农利益;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关键词】集体林业 “林改” “三定” 比较分析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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