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品林采伐制度问题
2007-12-15分类号:F326.2
【部门】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南京210042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北京100083 南京210042
【摘要】商品林是相对于公益林而言的,其主要培育目的在于满足市场对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我国现行的限额采伐制度已成为落实高品林经营权、处置权的主要障碍,采伐许可证制度冲击了森林经营方案的规范、指导作用。为寻找商品林采伐制度中赋权与规制的均衡,需加强森林经营方案的规制作用,加快商品林采伐权交易市场建设等制度创新,完善商品林采伐制度。
【关键词】商品林 采伐 制度创新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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