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循环农业发展的法律对策
2007-10-25分类号:F323.22
【部门】湖北省农业厅
【摘要】循环农业是可持续发展思想运用于农业的体现,也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循环农业仍处于初级阶段,其发展受到生态环境恶化、理论基础和技术体系不够完善、推广力度不大、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不能适应要求等因素的制约。因此,循环农业的发展须以立法加以推动。由于我国现有循环农业的相关法律仍存在缺失和滞后等问题,本文认为,应尽快修改和完善农业及农业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循环经济立法中贯穿农业循环经济思想、制定《循环农业促进法》,以逐步建立健全循环农业法律体系,同时,还应出台有利于循环农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建立循环农业的保障体系。
【关键词】循环农业 法律保障 可持续发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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