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控股港口企业的垄断行为及其调控策略研究
2007-01-25分类号:F552.6
【部门】上海海事大学水运经济科学研究所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摘要】越来越多的外资涌入我国大陆港口行业并呈垄断之势。为保护国家的经济安全,维护我国航运企业、港口企业及货主的正当利益,国家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反外资垄断调控策略:一是鼓励我国港口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充分考虑本国企业适度垄断原则;二是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外商投资进行管理和控制;三是尽快对公用码头、中外合资码头等制定统一的收费规则;四是加大国家投资力度,增强我国港口码头技术设备与外资控股码头相抗衡的能力;五是鼓励国有大中型港口企业间投融资,培育一批跨地区发展的大型港口企业集团;六是取消外资港口企业的超国民待遇。
【关键词】外资控股港口企业 垄断行为 调控策略
【基金】上海海事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R0102); 上海市高等学校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我国集装箱港口竞争与垄断趋势分析及调控战略的研究》(项目编号:2004126)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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