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
2007-02-25分类号:F320
【部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摘要】在我国国情之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是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地位相结合。政府是新农村建设组织者和推动者,必须发挥好其主导作用;农民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力量,必须突出其主体地位。在当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主导作用有待切实加强,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面临多方挑战,而要实现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有机结合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干部素质。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政府主导 农民主体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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