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多功能性与我国新农村建设
2007-04-01分类号:F320
【部门】新疆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日照276826 乌鲁木齐830046
【摘要】农业多功能性是指农业具有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功能。它来源于土地资源的多效用性,并由土地资源边际效用所决定的土地资源价值量来衡量。农业多功能性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它使整个社会受益,但社会并没有为其足额付费,因而政府应向农业提供支持。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的功能由经济功能拓展为与非经济功能并重,且非经济功能日益彰显。农业政策由以农补工政策演变为以工补农、以城补乡。我国新农村建设正是农业多功能性的集中体现,是近年来各种惠农政策的必然归宿。因此,农业多功能性应成为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基础,并对其发挥指导作用。
【关键词】农业多功能性 土地资源效用 价值 新农村建设 政策意义
【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山东省农业支持政策研究”(主持人:李香兰。批号05BJZ37); 新疆大学“新兴”研究生科研基金“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研究”(主持人:李传健)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问题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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