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保护机制的缺陷与土地保护信托机制创新研究
2007-02-28分类号:F301
【部门】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 中南大学商学院 长沙410083 长沙410083
【摘要】我国现有农村土地保护机制具有政府政策保护的唯一性和政策执行的不完全性,缺乏市场化、多元化、社会化保护机制的配合,由此需要对农村土地保护机制进行创新。农村土地保护信托机制是通过农村土地保护信托模式的设计,使农村微观经济主体成为农村土地保护的直接受益者,从而引导农村微观经济主体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关心而自觉地珍惜和爱护土地,努力改进农地利用方式,提高农地利用效率,促进农地可持续利用。
【关键词】农村土地保护 信托机制 创新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改革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生态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