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保险行业的中观协调组织势在必行
1994-02-15分类号:F842
【部门】PICC深圳市分公司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同行业间的竞争已相当剧烈,作为参与市场的保险业也不例外。保险市场的主体已有多家,它们之间的竞争仍处于无序状态。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的保险立法和相关的管理机制的滞后,由此产生了各家公司在业务竞争中争相降低保险费率,滥付回扣,超标准支付代理手续费,以及有些部门不经批准乱办保险等不正常现象,且有继续发展之势。有鉴于此,尽快建立保险行业的中观协调组织势在必行,以促进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我国保险市场 保险费率 保险立法 市场经济体制 保险业市场 会员公司 保险事业 国际保险市场 业务竞争 保险法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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