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技推广的公共产品特征分析
2007-07-25分类号:F323.3
【部门】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长沙 410128博士 湖南长沙 410128教授 博士生导师
【摘要】农技推广的公共产品特征分析,决定有无必要保留国家农技推广体系尤其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也决定了政府是否对它进行投资。如果农技推广属于公共产品范畴,判断其是准公共产品还是纯公共产品,是全国性的公共产品还是区域性的、地方性的公共产品,决定了政府与市场之间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分工。因此,有必要分析农技推广是否具有公共产品特征。本文认为,无论从"三农"的大背景,还是从农技推广的职能和地位,或是从主体、客体的角度和从效益的角度,农技推广都具有公共产品特征,政府应该按照"财权与事权对等"的原则,供给农业技术。
【关键词】农技推广 公共产品 政府支撑
【基金】湖南省“三农”问题研究基地配套基金课题“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编号:62020406085)的部分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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