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品应瞄准小型水利和农业技术推广
2007-11-25分类号:F323.213;F323.3
【部门】安阳师范学院工商管理系
【摘要】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尚未实现,特别是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农村公共品投资首先应投向有利于农业发展和农民增加收入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上。人多地少的自然约束决定了我国农业现代化只能是劳动密集型的生物技术的路径选择,家庭承包责任制下的农户生产是实施这一技术的很好模式,但其前提条件是:生物技术的农业现代化对水利灌溉设施和农业技术推广的要求必须以公共产品的形式由政府提供。鉴于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政府在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和农业技术推广上的供给严重不足,因此,政府对农村公共品的提供应瞄准农村小型水利和农业技术推广。
【关键词】农村公共品 农业副业化 小型水利 农业技术推广
【基金】河南省教育厅青年骨干教师项目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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