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讨
2007-07-25分类号:F323.213
【部门】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四川成都 610065副教授 四川成都 610065高级工程师 四川成都 610065硕士研究生
【摘要】本文通过深入调查福建省沙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现况,探讨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七种形式: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协会管理、以地养库、转让经营期限融资。并提出了加强改革后工程后续管理的三种办法:一是明确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后,仍应服从水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服从防汛抗旱的统一调度;二是加强改革所得资金的监管,其资金主要用于对该工程的加固、维护和改造,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三是加强合同管理。同时,提出了改革应注意的五个问题。
【关键词】小型水利工程 产权制度 改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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