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代表国家对国有企业赢利行使收益权的模式选择
2007-11-18分类号:F276.1
【部门】南昌大学法学院
【摘要】从1999年开始,我国的国有企业利润一直在快速增长,2006年实现的利润已超过了9600亿元。这么多的钱并没有上交给作为产权人的全国人民,而是留在各企业手里任其自由支配。这使国有企业的国有性质名不符实,其社会功能难以实现,造成国家应得财政收入的流失,加剧了社会分配的不公。为此,探讨政府代表国家(人民)对国有企业赢利行使收益权的模式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
【关键词】国有企业 赢利 收益权 模式选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企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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