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选择:新农村建设法制化的思考
2007-08-25分类号:F320
【部门】三峡大学政法学院 三峡大学政法学院
【摘要】农村法治秩序的建立是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然而,乡村社会由于传统伦理秩序的惯性作用、经济文化的相对落后和立法执法的时常缺位等原因,致使法治秩序的建立不尽理想。现实农村法治秩序的建设除应完善具有乡土特色的农业立法体系和执法机制外,应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同时,还应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扩大基层民主。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乡村社会 民主 法治秩序 法制化
【基金】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问题研究”之子课题“新农村建设法治化问题研究”(编号:2005y112)的部分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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