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留地安置方式研究
2007-03-25分类号:F301;F323.89
【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广东广州510642 副教授 广东广州510642 教授 博士生导师
【摘要】留地安置对失地农民所具有的效用是土地对于农民效用的完全替代,而且能使地方政府节省成本,规避风险,目前已成为一种地方政府广泛采用、失地农民乐于接受的安置方式。但是,留地安置也存在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土地产权、留地数量混乱等弊端,迫切需要在留地数量、价格、产权、管理上进一步规范:按“低进低出”原则计算留地价格;按失地人口数量计算留地数量;统一规划以方便管理;留地产权保留集体所有。
【关键词】留地安置 失地农民 产权 留地数量
【基金】广东省软科学项目“广东省征地制度改革与农民权益保护研究”(2005B70101033)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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