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体制根源及整治
2007-06-08分类号:F293.3
【部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 北京100000
【摘要】我国房地产市场“乱象”的根源在于政府身兼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要分开两类性质不同的国企。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国企属政府所有和管辖,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从事经营性竞争性房地产国企,应归作为经济实体的国家所统辖,需要在政府之外另设国家载体,如新国资委。政府应在保障公屋供给的基础上注重用经济杠杆调控商品房价。
【关键词】房地产 体制根源 两类国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开放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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