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与财务重述:来自上市公司的证据
2007-09-20分类号:F275;F832.51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邮政编码430060
【摘要】本文以财务重述为研究视角,在考察控股程度与控股股东性质交叉作用的基础上,研究股权结构的治理效率。研究结果显示,在没有绝对控股股东的情况下,无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最终控制人是国有还是非国有性质,其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都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显著要高;在绝对控股条件下,最终控制人为非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比国有性质的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显著要低。研究结论表明,分散化的股权和国有股权对公司管理层的制约效果相对较差,从而使公司进行盈余操纵的可能性更高。本文借助公司财务重述行为,深化了已有公司治理方面的研究,并为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关键词】公司治理 股权结构 盈余操纵 财务重述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计规范全球协调与趋同中的根本性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706721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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