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债权人保护和公司债务期限结构选择——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2007-10-15分类号:F275
【部门】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本文在控制相关变量下,从代理成本视角经验检查在中国债权人法律保护较弱的背景中,大股东是否影响公司债务期限结构选择。本文提供的经验证据表明,大股东确实影响公司债务期限结构选择。具体而言:(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债务期限显著负相关;(2)第一大股东的产权性质显著影响公司债务期限结构选择,第一大股东为国家股的公司具有相对高的长期债务水平;(3)少数大股东持股集中度与公司债务期限显著正相关;(4)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少数大股东持股集中度的交互项与公司债务期限显著正相关,表明少数大股东持股集中度的提高能削减第一大股东和公司债务期限之间的负相关关系。
【关键词】债务期限结构 债权人保护 大股东 经验证据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372002,70472048);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05038065)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管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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