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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核算问题探究——解读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2007-09-15分类号:F233

【作者】孟焰  郑海英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北京100081  北京100081
【摘要】2006新准则有关所得税核算的一个重大变化,是从原来的"应付税款法"变为"纳税影响会计法",且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关键问题是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确定了,其暂时性差异也就确定了,相应地,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计量也就迎刃而解了。本文结合国际上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的阐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一套确定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切实可行的程序和方法。
【关键词】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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