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残疾人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解读
2007-09-23分类号:F249.2;D669.69;F812.42
【部门】财政部税政司
【摘要】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知》主要调整和完善了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适用的优惠政策,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同时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 优惠政策 最低工资标准 税务机关 修理修配劳务 当地政府规定 财政部税政司 言语残疾 税制改革 残疾人员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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