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谨防房地产无效抵押
1994-11-15分类号:F832.4
【部门】浙江省涉外金融律师事务所
【摘要】抵押贷款,谨防房地产无效抵押童松青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自国务院1990年5月19日发布施行后,明令“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由此及彼,另外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规章,从房地产法规到...
【关键词】抵押贷款 土地使用权出让 抵押登记 地上建筑物 地方性法规 不动产抵押 土地管理 贷款抵押 房产管理部门 国有土地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浙江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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