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财产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2007-03-10分类号:F121.2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100836
【摘要】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个人财产,都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财富形式。社会财富中的国家公共财产,同社会团体集体财产、劳动者个人财产,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是大河、小河相依的关系,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所追求的“共同富裕”,不应是建立在只有单一、片面的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共同富裕上面,应是融进个人财产,实现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兼顾和结合的共同富裕。
【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财产形式 相互关系 兼顾结合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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