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项下议付行的追索权问题
2007-09-10分类号:D996.2
【部门】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议付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广泛,但修订后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未对其项下议付行对受益人的追索权问题明确规定,而是留给各国国内法加以解决。那么,议付行在遭到开证行拒付时是否享有对受益人的追索权?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议付行是开证行的分行,议付了"无追索权"汇票时是否对其追索权造成影响?中国国内法上对此问题又是如何对待的?本文对以上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议付行 追索权 出口押汇 让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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