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个协”“私协”职能 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2007-01-23分类号:F203
【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北京市100820
【摘要】本文认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我国个体经营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个体经营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着眼于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加强全面建设,提升工作层次,提高工作效率。第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第二,坚持科学办会,民主办会,依法办会的原则。第三,积极推进协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文章指出,个体经营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助手,是引导广大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
【关键词】和谐社会 个体经营者协会 私营企业协会 市场中介组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流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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