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应当结束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现实困惑
2007-05-06分类号:D922.52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
【摘要】事实劳动关系在我国的产生,与《劳动法》第19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密切相关。尽管《劳动法》对此未明确规定,但随着学界将法条中的“应当”理解为“必须”、将书面形式理解为成立或生效要件,及原劳动部若干规范性文件对此概念的不断重复,事实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中常见概念之一。然而,迄今为止不仅没有任何劳动
【关键词】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现实困惑 用人单位 生效要件 劳动契约 合同无效 部分无效 劳动法律 法定形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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