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保险公司是劳动关系
2007-02-01分类号:D922.5
【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摘要】案情简介■李某于1994年8月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保险支公司录用为代办员,1996年4月1日,李某被安排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某分公司工作。该分公司既未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签订委托保险代理人协议。2000年3月李某被派往公司下属办事处任负责人,12月公司给李某下发了聘书,聘其为下属某办事处主任一职,聘期为1年。此后,公司虽然未再给李某发过聘书,但李某一直都在公司下属的办事处任主任。从2001年2月起,李某均代表办事处与公司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考核责任状。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中,公司给予办事处以下授权:费用使用权;业务经营管理权;奖金分配权;除营销寿险和附加险赔偿外,1000元以下赔偿...
【关键词】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经营管理目标 用人单位 奖金分配 保险代理人 办公用品 工资构成 劳动规章制度 经营管理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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