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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应抄送投诉人

2007-04-01分类号:D922.5

【作者】陈荣鑫  张来春  
【部门】湖南省劳动保障厅  湖南农业大学  
【摘要】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要不要送达投诉人,国家没有具体规定。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没有送达投诉人能否认定为行政不作为?作者认为,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实行查处结果告知书与抄送劳动保障监察处理决定书并用的制度。
【关键词】行政处理  处理决定  行政不作为  劳动保障监察  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  行政复议机关  劳动者权利  行政相对人  行政复议决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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